为更加快速、有效地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按照以下流程留言:
搜索关键词 查询热点问答 未找到满意答案 咨询留言
您亦可直接点击“我要留言”,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活动。如您已留言,可点击“留言查询”查看。
智能检索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 社会团体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留言公开 更多留言…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