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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有哪些义务?
救助对象到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应当遵纪守法,遵守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辱骂、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不得破坏救助设施,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救助站工作秩序,不得以非正常途径离站。为尽快返回原籍,应当如实向救助管理机构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随身物品的情况。16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哪些内容、形式和标准?(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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