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简
|
繁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统计信息
人事信息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为更加快速、有效地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按照以下流程留言:
搜索关键词
查询热点问答
未找到满意答案
咨询留言
您亦可直接点击“我要留言”,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活动。如您已留言,可点击“留言查询”查看。
智能检索
搜索
我要留言
留言查询
猜您想问?
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费如何领取?
开办福利彩票销售店铺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在国外办理的结婚证在国内可否直接使用?
编绘地图违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残疾人公益项目有哪些,申请公益项目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婚姻登记如何预约?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届满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冷静期最后一天。冷静期最后一天,可受理当事人的撤回申请,但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留言公开
更多留言…
急难困难说明
2026-03-30
求助
2026-03-26
(以案释法)私下离婚协议与民政局登记协议不一致,哪份有效?
2026-03-26
民非换届咨询
2026-03-16
自愿离婚协议
2026-03-16
留言统计
年:
请选择
2026
2025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月:
请选择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收到网民留言: 0条 受理中留言: 0条 已回复留言: 0条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12345
滇ICP备17002128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