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简
|
繁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统计信息
人事信息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为更加快速、有效地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按照以下流程留言:
搜索关键词
查询热点问答
未找到满意答案
咨询留言
您亦可直接点击“我要留言”,进行咨询、投诉、举报等活动。如您已留言,可点击“留言查询”查看。
智能检索
搜索
我要留言
留言查询
猜您想问?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社会组织评估是否收取评估费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申报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哪些材料?
对婚前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涉及的其他材料;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留言公开
更多留言…
临时身份证能办理结婚登记吗
2025-01-06
双方均为深圳户口可以在昆明领结婚证吗,需要带户口本不?
2025-01-15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