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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1)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登记满两个年度,没有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2)评估前一年年度检查合格(两年年检都合格或一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3)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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