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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1003/20260005
字号
文章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6-08-21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2428号)执行。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省民政厅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老龄工作处、老龄事业促进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作为云南省民政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云南省民政厅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8离休3人,退休105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云南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完善“四个体系”,坚定推进“两个着力”,以抓党建促进业务提升为重点,形成以“党旗下的民政人”党建品牌带动建设“云尚有爱、云尚有养、云尚有福、云尚有礼、云尚有你、云尚著名”等“云尚+”民政特色服务品牌的良好局面。

)强化关爱服务保障,推动建设“云尚有爱”品牌。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保障标准,自2025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至744/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至560/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至968/人・月,分别增长1.2%5%1.2%二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20个部门63项数据共享。在84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返贫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试点,全省共122.85万名脱贫人口、48.13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被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投入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00.00万元支持试点地区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工作,助力困难群体走出困境、自我发展。推动云南省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推进部门间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聚焦服务老年群体,推动建设“云尚有养”品牌。一是健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部署开展10件为老实事、9件为老政策清单和3个重点调研选题,《老年友好型城市指标体系和建设路径研究》获得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老龄化背景下云南省老年优待政策研究》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以老年节、“敬老月”为契机,举办“老年春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国情教育等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全省申报创建5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8个集体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61名个人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二是强化社会参与搭建旅居平台。积极推进“银龄人才万人计划”、“云岭银发助力+”系列行动,打造云南省“云尚有你·银龄彩云南”老年志愿服务品牌,省级财政投入1,600.0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健康、教育、文化等六大主题的老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活动2000余场。搭建省际合作平台,开展沪滇“银龄行动”,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95个,开展活动500场,老年志愿服务队超过380支,受援52万人次。依托“旅居云南”品牌,与全国14个省(区、市)建立旅居养老战略联盟,创新流动式养老模式。省级财政投入681万元支持版纳、保山、大理等7个州市开展旅居养老示范试点,积极推动旅居养老走深走实。在南博会“旅居云南”馆,以“七彩云南·康养福地”为主题,“云尚有养”为品牌,打造康养云南展区,近3万名观众参观,提升“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影响力。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养老体系。联合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度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1亿元、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5,000.00万元。省级预算800.00万元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健全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建成并投入运营760个“老年幸福食堂”或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站点,累计完成经济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7.4万户。积极推动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惠及102万老年人。

)落实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建设“云尚有福”品牌。一是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010.00元、1,370.00元,2.6万名儿童纳入保障。制定困境儿童六大体系福利保障措施及机构儿童生活照料服务规范,制定细化45项机构安全措施,构建“政府监管、数据赋能、专业运作”收养评估模式,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内容,推动孤儿助医增效和事实无人儿童助学拓面。开展“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关爱服务项目,服务30余万名困境儿童。二是残疾人福利和救助管理政策稳步落实。全年发放补贴11.79亿元,惠及79.95万残疾人。“精康融合”服务5.89万人次,完成3500人次足脊矫治、3350人次辅具适配。推动“云尚有福·助残暖民”品牌建设,组织到周边国家开展装配技术交流,实施康复辅具缅甸、老挝助残项目,服务800余人次,巩固深化“康复辅具走出去”成效。推进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开展救助机构“开放日”“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救助临时遇困人员1.96万人次。

)深化殡葬婚俗改革,推动建设“云尚有礼”品牌。一是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支持殡仪馆维修改造和县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点建设。联合9部门推进个人身后“一件事”联办,办理法定办结时限缩减86%,申请材料缩减90%,已办理16万余例。聚焦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与政策供给、健全殡葬行业综合监管、严厉打击天价墓和天价殡葬服务等工作。开展生态葬试点的沧源县、勐海县生态安葬率达88%70%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创设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119个,婚姻辅导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全覆盖。稳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成效显著。主办“云尚有礼·彩云之恋—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全省第二届集体婚礼,为2200余对新人举办集体颁证120余场,倡导依法婚育、文明婚俗。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推动建设“云尚有你”品牌。一是创建“云尚有你·社心向党”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印发《社会组织参与重特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推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党建工作规范化,引领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云南省广东商会等5家商(协)会为“以商招商”突出贡献单位,云南省滇商总会等14家商协会被认定为招商引资最具示范商(协)会。支持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等社会组织“走出去”到周边国家实施“小而美”民心相通项目。组织社会组织进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并提供1800余个就业岗位。二是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慈善政策法规体系,《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实现慈善会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全覆盖;举办云南省慈善文化“五进”启动仪式暨“云尚有你·善行云岭”慈善晚会,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抽查审计、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慈善组织认定、税前扣除资格审核上报等制度,规范管理慈善组织。福利彩票销售持续向上向好,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百亿,达100.14亿元,排名全国第6,其中3D彩票连续13年销量排名全国第1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推动建设“云尚著名”品牌。一是稳慎推进区划调整。完成德钦县与维西县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楚雄市鹿城镇、东瓜镇撤镇设街道调整组织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审核报请省政府批准盈江县支那乡更名、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撤乡并镇以及德钦县燕门乡和维西县白济汛乡政府驻地迁移等区划调整事项。二是加强地名规范管理。2025年以来,全省共备案、公告地名784条,规范更新修订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2400余条、采集上图地名9500余条。认定公布第三批62条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云尚著名·七彩映滇”品牌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七彩地名”系列宣传,提升全省地名公共服务能力。联合云南广播电视台制作的《文化中国行·地名里的云南》系列短视频受到中宣部表扬,成为地方文化传播的生动实践。三是统筹做好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德钦县与维西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建立“智慧界桩”管理新模式,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05,778,00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84,342.85,占总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93,659.50,占总收入的0.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12,266.32元,增长17.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18,606.82元,增长17.73%;其他收入增加93,659.5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项目中央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收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转款,用于举办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社工能力提升培训班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05,778,002.35。其中:基本支出36,304,199.43,占总支出的34.32%;项目支出69,473,802.92,占总支出的65.68%。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12,266.32元,增长17.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7,204.02元,增长0.57%;项目支出增加15,805,062.30元,增长29.45%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厅机关在职人员净增7人,故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增加二是2025年新增超长期国债以旧换新项目中央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三是2025省民政厅开展了殡葬、慈善、养老、社会救助、困境儿童、两项政策衔接并轨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应增加专项整治经费;2025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民政厅(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04,199.4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17,852.38元,占基本支出的8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6,347.05元,占基本支出的1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民政厅(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473,802.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0,600.00

民政事业发展补助经费5,127,563.00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区划地名界线管理、老龄事业发展宣传及敬老月活动、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建、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民政事务管理补助经费2,331,533.20,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民政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民政事务综合管理、民政事业发展宣传及综合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10,972,620.70元,主要用于购买省本级养老服务项目、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组织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残疾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7,974,368.00元,主要用于购买云南省青少年足脊残疾预防与矫治试点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25,98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1%。与上年相比减少66,760.23元,下降0.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17,38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8%。主要用于厅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厅机关在职人员净增7人;二是2025年新增超长期国债以旧换新项目中央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该项不纳入年初预算;三是2025省民政厅开展了殡葬、慈善、养老、社会救助、困境儿童、两项政策衔接并轨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应增加专项整治经费;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99,919.6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民政厅2025年在职人数净增7人,医保单位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8,683.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3,407.39元,决算为278,810.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13.43元,下降7.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4,600.00,决算为6,72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807.39,决算为260,109.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9%,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11,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20.8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373.23元,下降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61.00元,下降40.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61.00元,下降40.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3,407.39,支出决算为278,810.06,完成年初预算的47.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813.43元,下降7.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234,600.00,决算为6,720.80,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8,807.39,决算为260,109.26,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11,98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720.8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373.23,下降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1.00,下降40.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61.00元,下降40.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5年厅机关1人参加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的“心联通 云南行”老挝康复辅具助老助残活动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部考察调研、南博会民政部门对口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6,347.05比上年减少383,746.20,下降6.65%主要原差旅费租赁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要用于厅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民政厅(本级)资产总额65,865,596.59元,其中,流动资产8,962,181.34元,固定资产33,138,700.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80,315.28元,无形资产17,566,278.46元(净值),其他资产118,120.8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75,529.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56,185.72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955,367.76元,在建工程增加1,736,429.41元,无形资产减少3,400,405.28元。处置房屋筑物0.00平方米,筑物账面原值76,26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08项,账面原值5,026,265.5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215.00元;出租房屋2296.02平方米,账面原值2,215,594.0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2,259.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67,123.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63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7,214.2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77,271.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9,715.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7,725.4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云南省民政厅(本级)作为云南省民政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表由省民政厅统一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决算公开附表.xlsx

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决算绩效自评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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