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国务院未保办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云南省各地未保领导小组高度重视,13个州(市)的20个县(市、区)积极申报。各地围绕创建达标体系12个方面84项指标、突出“六大保护”重点,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创建方式和成效亮点纷呈。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路、辐射带动作用,云南省未保办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帮助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古城区着力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下半年,古城区积极申报并以全面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试范区创建为抓手,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党政重视,部门联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相关通知要求,古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审议通过《古城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古城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创建工作推进中,定期通报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实行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各乡镇、各部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踏实的作风,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开拓古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推动新时代古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儿童福利服务网。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在11个乡镇(街道)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在古城区民政局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未成年人阵地乡镇(街道)全覆盖,进一步畅通儿童福利服务网,切实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监管难等问题;同时,整合学校、村(居)资源,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与丽江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和丽江市古城区黑籽儿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65个儿童之家改造提升,实现古城区儿童之家全覆盖。
加强宣传学习培训。古城区民政局抓住“国际儿童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邀请社会知名学者对11个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解培训,帮助其准确理解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制度设计及职能职责,同时对《民法典》及相关业务进行现场讲解培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古城区司法局联合西安街道组织寨后社区30余个家庭,由家长带领子女在古城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实践活动,由古城区“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讲师团成员通过教育基地的模拟法庭,生动介绍法庭开庭程序,并紧密结合典型案件和身边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深入讲解《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问题。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现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团区委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的契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有效结合“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古城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丽江古城团区委”微博,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学,依托现有的“青年之家”阵地,设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小芳阿姨聊天室”、“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台”等,培养未成年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二是充分利用古城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古城区一中省级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通过“四个一”举措(培训一批“小小法治宣传员”、培养一支师资力量、录制一个示范庭视频、建立一个案例脚本库),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并依托基础较好的祥和学校推广。
古城区一中打造省级禁毒教育示范基地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建立古城区毒品预防教育
示范基地场所组织学生参观禁毒展览馆
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联合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古城区检察院联合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古城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联合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围绕学校食品安全、预防校园欺凌、强制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餐馆、书店、流动摊位、教育培训机构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得到保障;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筑牢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成年人禁入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