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入库。自2014年启动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在国务院和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全省各级地名普查经办机构积极履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多方争取资金支持,多措并举实施质量管控,并克服了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恶劣、基层力量薄弱、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复杂等诸多困难,高质量完成了地名调查目录编审、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成果上报等各项任务,共组织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4000余条,译写、录音少数民族语地名85000余条,更换及新设置地名标志牌 6300多个,收集11大类地名43万余条。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和转化应用工作,加强地名普查成果信息化建设和地名文化保护,更好地发挥地名普查成果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