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省民政厅每年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抽查检查、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培训等工作。省民政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抽查检查、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培训等工作时,将以正式文件告知社会组织或在省民政厅网站公布。以上工作均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打着省民政厅名义开展评估、抽查检查、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培训、订阅期刊书籍或其他工作,并收取服务对象费用的,请及时向省民政厅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郡珂,0871-65731405
刘秋波,0871-65731040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