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民政部修订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省民政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njz2017@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邮编650224,并在信封上注明“低保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
附件: 1.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征求见稿)
2.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印发征求意见稿)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docx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