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20个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一、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云南吉鑫餐饮文化博物馆
2.云南勐库有机茶研究院
3.云南德扬书画院
4.云南益康医院
5.云南京州医院
二、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云南省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会
2.云南省职工教育研究会
3.云南省煤炭工业协会
4.云南省新技术开发推广协会
5.云南省兵工学会
6.云南省冶金行业协会
7.云南印谏协会
8.云南省皮具商会
9.云南省核桃行业协会
10.云南省兴企电子商务协会
11.云南省鑫欣钛行业协会
12.云南省民营金融商会
三、撤销登记的基金会名单
1.富源县雄达教育基金会
2.云南至皇公益基金会
3.云南培宇围棋教育发展基金会
云南省民政厅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