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云南省“福康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省民政厅草拟了《云南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福康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内容、资金使用范围、组织流程、财务结算、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9年10月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云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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