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3号)要求,分配给我省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6名的名额。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18〕104号),各州(市)民政局、民政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的原则和评选的条件、标准,通过面向基层、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评选了6个单位和6名个人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与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71-65731351(传真),电子邮箱:ynmzrsc@163.com。
一、云南省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社会综合福利院
简要事迹:泸水市社会综合福利院是一所国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泸水市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市6镇3乡特困人员的收养任务。现有床位184张,入住特困老人62人。现有在编人员3人,服务人员13人。自建院以来,福利院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奉献爱心为宗旨,创新社会福利工作思路,以全心全意服务弱势群体为落脚点,很好的履行了党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云南省玉溪市民政局
简要事迹:玉溪市民政局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施精准低保积分制管理;推行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殡葬制度改革实现“五个100%”。在峨山、元江等县实施医养结合试点,被确定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基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经验在全省推广,“福彩助学 爱心圆梦”、“添翼计划”、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等工作得到社会广泛好评。连续3年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5年在全省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获一等奖。
(三)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
简要事迹:隆阳区民政干部队伍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用实际行动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强化社会救助规范,实现应保尽保,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强力推进殡葬改革,达到无序埋葬、散埋乱葬向集中生态安葬的改变;合理进行区划调整,优化区域管理格局,提高行政运转效能;探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取得“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成功经验。
(四)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简要事迹:近年以来,红河州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全力组织实施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以救济救助为重点的减灾救灾管理、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以社区建设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以及专项事务等各项工作,全州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历年递增,2017年达21.39亿元,较2010年增长近12亿元,民政保障范围不断拓宽、惠及人数不断增加,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连续4年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10年在全省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获一等奖。
(五)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简要事迹:官渡区民政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在新时代里有新担当,在服务群众上有新作为,走出了一条民需有应、民生有惠、民困有助的官渡民政工作之路,大胆实践,创新探索出三社联动、社会治理、兜底保障等社会治理创新的“官渡路径”,以云南省多个第一和率先的工作实绩成为全省民政工作排头兵。先后获得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县区”。
(六)云南省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简要事迹:昆明市儿童福利院以收容养育社会弃婴弃童和孤儿为主要业务,同时承担了部分社会困境儿童的临时照看任务。目前收容儿童550余名,其中残疾儿童占93.2%。多年来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秉承“以人为本,以爱育爱,为儿童幸福人生奠基”的办院理念,把“帮助幼小孤儿回归家庭,重温母爱;辅助大龄儿童成人成才,立足社会”作为服务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努力推进机构转型发展,取得突出成绩。曾荣获“全国十佳儿童福利院” “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二、云南省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一)云南省丽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和有义
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有义,男,纳西族,56岁,丽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简要事迹:和有义于1984年踏上民政工作岗位,在丽江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了20多年,2004年担任丽江市救助站站长至今。他带领全站职工,不分白昼,不分节假日,辛勤工作,不辞劳苦,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身兼数职,带头冲在第一线。在和有义的带领下,丽江市救助站荣获“云南省园林式的先进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作为一名老民政,和有义在最艰苦、最困难的岗位上坚持了三十多年,“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信念早已深植于心。
(二)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制作部主任胡晓华
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胡晓华,男,汉族,59岁,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辅具制作部主任。
简要事迹:胡晓华作为一个假肢、矫形器制作装配资深技师,从事假肢装配事业已38年。多年来坚持立足岗位,为自己忠爱的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工作中他始终践行雷锋精神,钻研业务、服务患者、无私奉献,始终以单位为家,待残障患者如亲人。很多残障患者表示,见到他就有亲切感,心里就踏实。他也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得到了周围同事的好评。胡晓华同志2016年被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云南省第三批岗位学雷锋标兵。
(三)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殡仪馆支部书记、馆长谭春锡
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谭春锡,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殡仪馆支部书记、馆长。
简要事迹:谭春锡同志38年来面对冰冷的尸体,破除心中恐惧,将人生最美好的花季播撒在殡葬事业这片热土上,他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用自己的爱心和善行在平凡的岗位上树立起一名共产党员鲜红的旗帜,被保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抢险救灾先进个人”,被腾冲县委评为“最美腾冲人”,连续三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云南省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
(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小湾镇民政助理员谭铭舜
被推荐对象情况:谭铭舜,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小湾镇民政助理员。
简要事迹:谭铭舜同志从事民政工作十年如一日,踏遍小湾的山山水水,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有灾情,他都第一时间赶赴到,他视困难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时时刻刻将困难群众的饱饿冷暖放在自己的心坎上。十年弹指一挥间,他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汗水谱写着凤庆县小湾镇民政工作的新篇章。
(二)云南省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护士长杨孟琴
被推荐对象情况:杨孟琴,女,白族,48岁,中共党员,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护士长。
简要事迹:杨孟琴于1991年云南省大理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从事护理工作。她以热心、诚心、细心、勤恳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患者和家属的信赖与赞誉,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在27年的护理工作生涯中,她默默挥洒着青春和汗水,和患者一起与精神病魔作斗争,用她的真诚和善良慰藉了无数扭曲的心灵。她始终迈着坚定的脚步用无私的爱温暖着她所热爱的精神卫生事业,温暖着她身边的每一个人!
(三)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高级工张子培
被推荐对象情况:张子培,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烈士陵园管理所原所长,现在麻栗坡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工作。
简要事迹:1996年退伍回乡的他,自愿选择到麻栗坡烈士陵园工作。他说:“烈士为了保卫祖国边疆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我活着,就应该为烈士做点实事。”在21年执着坚守中,“用心守好陵园、贴心为民服务”,始终是他矢志不渝的信念。以实际行动守护精神家园,体现了一名民政人贴心服务、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公仆情怀和“孺子牛”精神。2016年被中共中央委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最美人物”荣誉称号。
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