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5〕22号)要求,结合评选条件及组织建设情况,经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省民政厅拟推荐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律师协会、大理白族自治州怡心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昭通市秋城志愿服务中心为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社会组织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政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公示期结束,若无异议,将差额选取5家按有关程序报民政部。
联系电话:0871-65731321、0871-65630721
传真电话:0871-65731110、0871-65731040
电子邮箱:ynsmztsgj@163.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邮政编码:650224
附件:1.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2.“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标准
云南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12年,连续2次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会员、辅助监管、规范市场”为宗旨,充分发挥“自律、维权、服务、宣传、交流”职能作用,引领会员单位在服务国家战略、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民生保障中彰显使命担当。一是服务重大战略担使命。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近三年创新推出高原特色农险产品超百种,为云南“1+10+3”重点特色产业提供风险保障。至2024年末,绿色保险保障金额5.95万亿元,赔款25.24亿元。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显担当。累计为88个脱贫县提供农业保险保障2970亿元,保障力度居全国前列。组织全行业投入帮扶资金及配套人力成本超1亿元,为全省11.3万名驻村工作队员捐赠风险保障1811.4亿元。三是强化民生保障有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全省保险业累计赔付366.35亿元,“春城惠民保”累计参保357.1万人次,长护险全国首批试点以来为群众减负7.21亿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四年累计调处保险纠纷7.3万起,为消费者挽损减损 26.5 亿元。四是助推行业发展谱新篇。构建行业数字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协同平台、从业人员综合信息平台等六大平台矩阵,助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连续六年为会员单位降费减负1250万元,开展各类服务三百余项。车险自律位居全国首位,保费优惠力度提增20%,为消费者节约近40亿元。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全国领先,在滇保险销售人员100%通过考试授权,100%持电子执业证上岗;全国首创“保险+医疗+财政”理赔新模式—“云保E赔”,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行业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
2.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成立于2013年,连续两次评选为5A级社会组织,2022年获“第五届全国茶业职业技能竞赛——茶艺竞赛决赛”优秀组织奖,荣获中国茶叶流通协会2024年度优秀社团组织奖。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三茶统筹”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云茶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牢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流通”办会宗旨,为云南乃至中国茶产业稳步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党建引领强根基,服务政府好帮手。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被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命名为“党建工作示范点”。承办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茶博会等活动20余场,连续11年撰写《云南省茶叶行业发展报告》,为省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精准帮扶助振兴,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在省内5大主产茶区建立7个“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累计筹集资金60万元,捐赠2个村卫生室、2辆救护车、3辆垃圾清运车;协调企业捐赠价值78万元电子图书5万余册。与7个结对帮扶县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推动“龙头茶企+合作社”模式,帮助茶农解决销售难题。三是标准创新破瓶颈,引领产业规范升级。联合省级龙头茶企参与普洱(熟)茶实物标准样品国家标准制定,牵头制定2项省级地方标准、41项团体标准。受麻栗坡县政府委托起草4项“老山茶”团体标准并在北京外交部发布,获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四是守护遗产齐发力,保护传承茶文化。积极参与“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募集资金编写《古茶树的诉说》等科普读本发放茶农。举办“景迈山专场推介会”“申遗周年文艺演出”等活动,提升景迈山茶文化影响力。五是强化品牌建设,多措并举促发展。打造多个自有品牌,在全国12个茶叶主销区建立云茶文化传播中心,组织企业参加茶博会80余场,促成交易额超10亿元。
3.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连续两次被评估为5A级社会组织,荣获“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称号,获得“中国餐饮30年卓越社团奖”等荣誉。协会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核心理念,坚守“摆渡人”这一立会根本,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耕细作强服务,赋能行业促发展,推动产业链上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在行业内广泛应用,有效促进餐饮企业与上下游企业间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共同助力云南省餐饮行业实现转型升级,为云南餐饮与美食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铸魂强基,构建红专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2021年被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命名为“党建工作示范点”。二是聚力提质,促进餐饮产业发展。推动16个州市、80个县区成立餐饮行业协会,全省餐饮业年营业额从2005年的100多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1976.71亿元,增长19倍。三是展韵弘文,开展饮食文化外交。负责南博会、国际旅交会、“边贸会”、昆明国际商品交易会、旅游商品交易会、COP15生物多样性大会、外交部云南全球推介活动冷餐会、GMS国家级宴会、中越国防部长会等重大活动国宾接待晚宴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四是守正创新,厚植非遗文化底蕴。编著并出版《“舌尖上的云南”饮食文化系列丛书》30余本,均被北京人民大会堂收藏,其中《菌临天下》荣获2021年“第26届世界美食美酒图书大赛”两项入围奖。累计组织申报近百项餐饮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公布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云南省级20项,州(市)级40余项。
4.云南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0年,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执业为民的宗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党的建设突出。全省律师党员达到8780人(其中专职律师党员达到5108人),党组织576个,实现全覆盖、全统领、全规范党建目标,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作用发挥突出。全省律师事务所总数1265家,律师总数20139人,担任法律顾问24150家,四年来共办理法律顾问事务1773677件,办理刑事案件191675件,民事案件754964件,行政案件2415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2770件,咨询和代书579412件,仲裁业务19613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781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3982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4614个,服务农村7681个,服务社区2183个。扎实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和在美国、德国、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斯里兰卡、越南等国家设立的15家境外法律服务分支机构地位作用,为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法人治理健全。制定出台40多部内部管理制度,秘书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执行有效,成立了15个专门委员会和2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引领协会全面建设。四是社会形象良好。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四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4189件,公益法律服务事项235143件,会员纳税21.461125亿元,捐赠9468.93万元,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省律师协会在2023年被昆明市评为“精神文明单位”,被省民政厅连续三次评为省级5A级社会组织,有3名律师当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五是运作规范合法。2021年至今,协会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每年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省律师协会万立会长被评为云南省劳动模范、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当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剑岗秘书长(兼任)被提拔为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协会依法依规办会,会长和秘书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均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5.大理白族自治州怡心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成立于2017年,2024年5月认定为慈善组织,2025年评为4A级社会组织。中心成立以来,秉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牢记“服务社会、助人自强”的宗旨,累计服务受益人群达27万人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发展之基。将党建引领与专业社工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党建+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的特色实践案例。二是拓展多元服务,推动行业赋能。培育孵化本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组织5家,链接社会资源帮扶12家本土社会组织承接公益项目21个,项目资金超300万元;发起“大理社工伙伴共学计划”,为本土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行业搭建交流共学平台,累计参与2000余人次;链接基金会、慈善会等组织,发起社区发展、儿童关爱等“种子”项目,累计投入资金90余万元。三是资源链接,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先后开展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一心一愿”、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电建家庭成长计划”、“香樟助学计划”、大理州慈善总会“关爱大理州‘一老一小’”等公益项目合作,累计投入资金530余万元。针对特殊困境群体,开展4万余人次情感陪伴服务。截止目前,链接政、企、社相关资源帮扶大理州12县(市)困境群体4.6万余人次。
6.昭通市秋城志愿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年,2024年被评估为5A级社会组织。中心成立以来,秉承“汇聚爱心、传递温暖”的宗旨,聚焦困境儿童、孤寡老人、残疾群体及特殊困难妇女等弱势群体,捐赠物资价值超1089万元。一是红色聚力服务全过程,筑牢公益事业发展根基,形成“党建+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模式,先后与7个国家级社会组织、12个省级机构及28家本地组织建立长期合作,逐步发展为枢纽型公益平台,实施公益项目58个,链接帮扶资金1500元。二是精准帮扶“一老一小”,构建多层次关爱体系,形成“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发展”的公益生态,累计帮扶山区儿童9.87万余人次、困境老人2万余人次。三是凝聚“巾帼”力量,赋能妇女“新”发展。发放“母亲礼包”6215个,惠及妇女2.6万人次,通过果树认养、直播带货等方式筹集资金5万余元,帮助残疾妇女家庭提升苹果种植技术、拓宽销售渠道,带动3万余元苹果销售额,助力打造“昭通苹果”品牌。创新“公益认领+消费帮扶”模式,联合企业设立“爱心助农直播间”,帮助困境农户销售昭通苹果17.2吨。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共建韧性社区。参与培育全市109家公益慈善组织、1963个社区社会组织和大量公益慈善人才培养,推动基层民政服务站法人化,形成“幸福有昭”“为你而来”等服务品牌。
附件2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标准
1.党的建设突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3.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4.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优先推荐评估等级为4A(含)以上的社会组织参评。
5.运作规范合法。2021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参加年报不用年检的,应按时报送并无争议),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