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民政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注重抓住“关键少数”,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提出做“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民政好干部要求,着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省民政厅印发实施《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以“凡晋必考”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提升法治素养、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7月17日,省民政厅组织开展新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近两年新任处级干部、职级晋升干部以及新入职人员全部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共计50余人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分管厅领导带领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巡考组,对考场进行巡视。考场秩序井然、纪律严明,参考人员独立思考、认真作答。通过本次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有效检验新任干部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督促新任干部在新的岗位上严守党纪国法,争当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