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厅长卫星主持召开2022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会议认为,《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编制对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治理“社区万能章”,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基层政权处要根据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为基层减负,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