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养老服务监管水平,切实解决监管中的难题和短板,构建实际管用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省民政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经省政府审定,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1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27号)。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4个部分、17项内容及1个附件,重点解决“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部分: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全程监管。明确7个方面监管重点,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一是加强备案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备案信息核实。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明确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依法打击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五是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规范提供服务,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门卫记录等内部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2022年底前视频监控覆盖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部位,视频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合理规避风险。六是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七是加强服务退出监管,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明确监管主体,汇聚监管合力。从政府、机构、行业和社会等3个方面,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监管格局。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明确养老服务机构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三是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鼓励支持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引领规范会员生产经营行为。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出了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公开监督热线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和建立投诉反馈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的要求。
第三部分: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从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养老服务行业放得开、管得住。一是强化协同监管,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随即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移交处置程序,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同配合机制。二是加强信用监管,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三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明确有关部门数据采集、汇聚、共享的职责。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减少对监管对象的扰动。四是建立健全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提高养老设施设备配置和服务标准化水平。
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见效。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保障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落地。
附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综合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是我省养老服务领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要举措,是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际步骤,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抓手,有利于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活力,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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