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前,彩票公益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2008年以来,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同时落实关于彻底清理预算外资金、将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部积极研究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工作。2007年11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下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彩票公益金开始实行预算管理模式。
从2007年起,财政部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彩票公益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统一进行管理。
彩票公益金本质上属于彩民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同于其他政府利用公共权力、以提供公共(准公共)产品或特定公共(准公共)服务为前提,获得的一般性财政收入。彩票公益金的特定属性,决定了其使用必须向公众公开、透明,使用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告。因此,将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全面完整地反映收支规模和项目安排情况,有利于专款专用,也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