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2-29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2018-03-02 15:49:33


3月1日下午,社会事务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杨金莹副厅长,驻厅纪检组汪湧副组长,厅第十一督导组到会指导,党支部书记陈强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支部书记陈强同志首先通报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为开好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按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等工作。随后,报告了支部2016年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并代表支部作了对照检查。支部副书记及支委、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支部党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及“四风”突出问题等进行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出于公心,不讲成绩,直指问题,被批评者虚心接受,认真改正。

厅第十一督导组对支部组织生活进行了点评,认为支部组织生活会准备充分,程序严格,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杨副厅长对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作出指示:一是组织生活会要突出政治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上来,二是要抓好学习,集中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党代会精神等内容,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三是对照检查要像“自己”,要切实结合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查找不足。四是会后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并制定整改措施。

最后,对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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