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2-29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党委      2018-03-15 15:15:27

近日,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党委召开2018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巩固年”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要求,要组织全厅各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支持党中央作出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省委《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总体方案》精神,研究讨论了《云南省民政厅“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讨论稿)》,会后经修改完善提交厅党组审定。会议强调,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和全厅党建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的建设和民政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提高全厅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建设与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任务相适应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会议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完善党组、党委、支部、个人、辅导“五位一体”学习教育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全面巩固提高厅机关、厅管社会组织、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要坚持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为各级党组织的主责主业的导向,坚持和完善厅党组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建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全面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要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强化基层党建经费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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