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相关工作事宜的函》的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梳理形成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涉及民政事项的意见。请于10月14日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传真请发送至:0871—65728613;
二、来信请邮寄至:昆明市盘龙区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
三、联系电话:0871—65731100。
附件: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