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标准(2021年版报审稿——民政部分)》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省民政厅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报审稿——民政部分》,为汇集各方智慧,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9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云南省民政厅。
电子邮箱:327302916@qq.com
联系电话:0871-65731402(儿童福利服务),65731371(老年人福利服务),65731352(社会救助服务),65739532(残疾人服务)
邮政编码:650224
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附件: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报审稿——民政部分)
2021年8月31日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报审稿——民政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