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其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省民政厅草拟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3月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云南省民政厅。
联系电话:0871-65739362
传 真:0871-65731365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保监局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