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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1/202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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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6

云南省民政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民政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12月26日上午,云南省民政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向群出席发布会并作发布。和向群副厅长和儿童福利处处长李海梅答记者问。厅办公室副主任郑祎韬主持发布会。中央驻滇媒体,省、市级主流媒体记者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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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和向群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23年以来民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023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安排,全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以争做“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四有”民政好干部推动云南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联合16个部门出台《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和救助帮扶,为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政策保障。目前,全省共认定低收入人口405.72万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研究制定《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放宽救助条件,优化办理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健全完善居住地和户籍地协作机制,累计受理居住地申请1761户,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1448户、纳入特困供养99户。出台《云南省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选择21个试点县(市、区),探索改革创新路径,发展服务类救助。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认真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以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供养费豁免等规定,保障低保对象269.67万人、特困人员13.36万人,实施临时救助46.35万人次。将131.77万名脱贫人口、43.68万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有效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稳步提升保障标准。自7月起,全省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到6038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较2022年分别增长4%、13%、4%。截至12月底,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8.58亿元。

二、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省级投入资金16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改造建设100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5461张;支持全省60个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开展1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平台,搭建云南省民政厅序馆,向省内外知名企业推介53个养老项目,签约8个项目,拟投资金额达5.35亿元。充分利用云南得天独厚的生态、气候、民族文化、旅游及生物资源等优势,与广东、吉林、贵州、重庆等十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旅居养老联盟,开发云南四条旅居线路,推出50多家高品质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健康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旅居养老产业,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印发《云南省关于开展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老年人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建立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19万老年人。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居家探访与帮扶服务。首次举办云南省养老服务人才专场招聘会,120余家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累计招聘900余人。

三、儿童福利措施不断完善

孤儿等特困儿童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和1340元,切实保障2.54万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持续开展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资助0.2万元,全省已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79名。创新开展机构内养育儿童夏(冬)令营活动和机构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水平。推进全省47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为20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三轮留守儿童走访关爱行动和信息精准化排查工作,排查出的29万余名留守儿童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帮助1.17万名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连线”。联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云岭最美儿童主任”“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选树宣传活动,集中评选出20名“最美儿童主任”,10名“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参加全国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并首次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为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支撑。

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强化对社会组织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举办云南省首场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近4000个。号召全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员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约2.2万个,招聘近0.9万人。广泛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特有优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走出去”,主动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和云南建设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引导219个社会组织与全省129个县(市、区)全覆盖结对帮扶,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布3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五、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中央和省级共投入资金2.31亿元,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殡葬基础建设短板。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补标准,印发《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亿元,惠及75.8万残疾人。联合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制定印发“精康融合”行动方案,投入资金1040万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建设和购买服务,全省60%的县区试点已正式开展服务,累计开展康复服务24931人次。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强化街面主动救助工作,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截至11月底,全省共救助各类人员15177人次。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改善住宿条件、提高伙食标准,让临时遇困人员感受到关爱和尊严。探索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提升特殊人群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截至11月底,全省共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8992对。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颁证服务水平,合理设置乡镇登记点。

六、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组织开展首届“云岭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和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培育壮大慈善力量,截至目前,全省有慈善组织221家,基本实现州县两级慈善会全覆盖。在全省开展“阳光慈善”工程,提升公益慈善活动透明度。截至11月底,全省销售福利彩票85.2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1.43%,筹集福彩公益金28.07亿元,同比增长19.34%。深化志愿服务,全省共有注册志愿者846万人,志愿服务项目50万个,志愿服务队伍5.13万个,志愿服务时长3亿小时。

七、地名和界线管理持续规范

深入推进贯彻《地名管理条例》,省州县三级全面建立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起“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云南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程》,积极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个旧市、元谋县“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全国试点工作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依法管界治界,有力有序有效完成黔滇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工作,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日,我省出现了两次强降温天气,民政部门在保障服务对象安全温暖过冬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和向群

答:感谢您的提问。强降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时刻把人民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压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级民政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与当地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协作,聚焦服务机构用电、用火、用气、取暖等重点方面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不漏一个部位、不留一处空白。

二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众的关爱救助帮扶。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有条件的可提前发放。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物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影响,通过“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的方式,及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实施救助帮扶。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全面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加密夜间和极寒恶劣天气巡查频次。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探访服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强安全教育,防止高寒地区室内燃烧取暖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救助,确保因灾遇困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谢谢。


都市时报记者:

云南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在推动青壮年外出务工增收致富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请省民政厅介绍一下我省在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方面有哪措施?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李海梅

答:好的,感谢你的关注。云南省现有统计在册的留守儿童29.3万余名。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留守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制度,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格局的基础上。近日,省民政厅与14部门联发《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素养提升”“固本强基”等5个专项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多措并举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二是夯实服务基础。在队伍建设方面,全省配备儿童主任1.5万余名、儿童督导员1682名,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留守儿童定期随访、信息录入、建立台账、政策宣传、链接资源等关爱服务工作。2023年,对全省儿童主任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并开展了首届“云岭最美儿童主任”“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选树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队伍职业认同感。在设施建设方面,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打造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为一体的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扎实推进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依托村(居)儿童之家开展关爱服务,市、县、乡、村四级服务阵地初见雏形。在数字化管理方面,先后开展三轮留守儿童信息摸排行动,统一录入标准,发挥基层作用,精确采集每名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管理。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在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的基础上,历年来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冬日暖阳 牵手护童”“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人在外,爱回家”等留守儿童关爱专项行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边。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政策宣讲。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促进落地了“童伴妈妈”“沐童计划”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好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基础,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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