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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2/201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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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救灾处
发布日期
2018-01-02

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培训班在曲靖举行

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培训班在曲靖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为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各州市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省民政厅于11月28日至29日在曲靖市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培训班。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国材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一是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性提升到新的高度。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立“综合减灾理念”,推进从分部门防灾减灾向综合防灾减灾转变,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推进从应急救灾模式向灾害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以两个理念指导,全面变革和深化防灾减灾传统工作领域,大力开拓新领域。三是要周密部署,抓好今冬明春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新灾应对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冬春救助工作;认真做好2017年度因灾倒损民房统计工作;切实做好灾情信息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救灾资金管理使用。

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研讨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介绍云南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并解读实施意见,组织参训人员就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进行讨论,同时对2017年全省自然灾害情况和灾情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17年灾情进行了核定。

各州(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工作领导、救灾科科长和工作人员,省民政厅救灾处、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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