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对云南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022〕-74号
处罚名称
警告
处罚事由
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南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530000695654368E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7月19日
处罚机关
云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