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6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1.62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 645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430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8.25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4613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3301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5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94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857元/人.月、838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56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857元/人.月、857元/人.月;
3.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7.54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 1063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