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0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86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641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421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6.06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4550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3084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48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93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840元/人.月、815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55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847元/人.月、834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