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3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57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620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418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50.29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4354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3036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3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92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71元/人.月、74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38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58元/人.月、735元/人.月;
3.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9.49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1036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