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4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64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620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418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54.2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4354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3036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38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92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71元/人.月、74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45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58元/人.月、736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