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6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48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569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389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8.48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3712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2592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18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94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16元/人.月、683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24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707元/人.月、672元/人.月;
3.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4.48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952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