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民政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个招考岗位的面试人员。本次实际招聘5人,共计11人进入面试(15399099023003003岗位笔试成绩有2人并列第二)。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2:00。考生须在面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开。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云南省民政厅(盘龙区白云路538号)。候考室设在1号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具体分组。
日期 | 用人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面试考生 准证号 |
8月18日 下午 | 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15399099023001001 | 1 | 1153911709220 1153911706320 |
省福利彩票中心 | 15399099023002001 | 1 | 1153900409710 1153900400820 | |
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 15399099023003001 | 1 | 1153900405730 1153911702223 | |
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 15399099023003002 | 1 | 3153910702606 3153910703207 3153910703730 | |
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 15399099023003003 | 1 | 3153910702004 3153910700424 |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测评内容
面试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方面。
五、面试组织
(一)参加面试人员在参加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确认单到候考室签字报到,并按面试分组抽签,按照抽签顺序确定考试顺序。
(二)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面试人员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一个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完成次日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