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9号)和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民发〔2022〕222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稳就业、促发展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引导青年学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千方百计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推动社会组织助力拓展就业新空间。各州(市)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持续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进一步稳住存量岗位、扩大增量规模。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中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落到实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带动开发专职就业岗位。推动社会团体规范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力量。推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下沉资源,积极引入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开发相应岗位、创造新增就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工作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支持在城乡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努力增加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同时,结合2024年云南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立足实际、创新推进,全面引导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动社会组织对接就业资源。各州(市)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联系会员、企业、高校和专业人员的独特优势,创新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模式,搭建和完善就业对接服务平台。特别是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分布各行各业的优势,主动收集发布行业就业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精准对接。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要加强与本地区高校的沟通协作,推进“校社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联系优势,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响应号召,引导会员单位、行业及领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容量。特别是在互联网、连锁经营、制造业等吸纳就业人数多的行业领域,积极动员相关行业协会加大就业服务力度,及时研判行业领域及相关会员企业用人需求,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信息对接。
(三)推动社会组织细化就业服务。各州(市)要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实习实践,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理清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社会组织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引导重点面向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引导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培树社会组织服务就业品牌。各州(市)要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积极搭建本地社会组织招聘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打造本地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牌。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本地区就业服务品牌,着力提高品牌知晓度、公信力,吸引更多社会组织、高校、求职者参与品牌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各地可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公益项目孵化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五)优化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环境。各州(市)要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落细稳岗扩就业政策。积极筹措多方资源和优惠措施,帮助解决社会组织运营负担,积极争取就业补贴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享受与中小微企业同等扶持措施。根据本地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强人员保障,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为真正作出就业贡献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组织领域就业促进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职业指导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各州(市)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要积极总结和宣传社会组织助力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合理社会预期,确保稳中求进。省厅将及时推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就业示范典型和工作信息,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社会组织给予通报表扬。
三、进一步加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各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积极协调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主动联系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和高校,建立社会组织稳岗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构建常态化稳岗帮扶机制。要推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帮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二)把握时间进度,做好信息报送。各州(市)要认真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本地工作及具体任务,倒排进度,抓住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间节点,履职尽责,加强指导,扎实推进,狠抓落实。要细化措施、细分任务、层层推进,增强政策举措,确保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实效。要依托登记备案、年检评估、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进行细致摸排,准确统计。请各州(市)于2024年12月10日至少选树1个典型示范案例上报,并将全年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梁敏 0871—65731415。
附件: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州市: 填报日期:
统计期间(2024年1月-12月)
序号 | 工作任务 | 进展情况 | |
1 | 社会组织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 | 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数量 | (岗位) |
实际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 | (人) | ||
2 | 社会组织设立就业见习岗位数量 | 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就业见习岗位数量 | (岗位) |
实际招收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数量 | (人) | ||
3 | 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数量 | (场次) | |
4 | 社会组织推动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岗位数量 | 发布岗位的会员单位数量 | (个) |
会员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数量 | (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