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社会各界理解该项工作,现就《通知》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二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和提升“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结合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全面分析研究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了2022年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结合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7个成员单位职责职能,分工负责年度工作要点。
二、出台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
(四)《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
(五)《“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职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加强统筹谋划”。要求各地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法规政策创制和落实。积极配合国家层面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强化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各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发展规划内容,通过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各地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发挥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二部分“统筹推进六大保护”。一是强化家庭保护。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提升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加强学校保护。突出基础教育保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网络保护。强调环境治理和安全保护等工作,依托全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严格落实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强化监管,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四是加强政府保护。分级分类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加强社区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履行兜底监护,加强政府监护机制建设,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做好基本保障,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认定、保障工作。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加强关爱服务,组织基层工作队伍加大入户探访、跟进回访力度、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加强卫生保健,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设置儿童健康服务资源,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五是加强司法保护。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多元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虐待、拐卖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司法援助帮扶。明确要求拓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发系列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制定实施服务项目清单,提供公共法律精准服务。六是加强社会保护。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通过信息查询系统,对应聘者、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落实全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政策,做好全省公共场馆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实施工作,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做好宣传引导,分级分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