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00000160203/20210002
字号
云民发〔2021〕224号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
2021-12-17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十四五” 时期云南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年以来,中央、省级和民政部先后发布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擘画了新时代新阶段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蓝图。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云南民政法治建设,根据以上规划、纲要和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省民政厅按程序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十四五”时期云南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十四五”时期云南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分为八部分26条。明确“十四五”云南民政法治建设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云南建设的各项任务,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云南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和统筹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民政普法更加扎实有效,民政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云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作出新贡献。

《实施意见》分别从构建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推进职能转变、健全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六个方面,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的十九条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相关文档: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十四五”时期云南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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