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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延期火化怎么办理?
需延期火化的遗体,丧属或委托人(委托单位)应在存放之日起10日内与殡仪馆办理有关手续,签订遗体存放的委托书,最长期限不超过 9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存放(冷藏)期限的遗体,由丧属或委办人(委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遗体存放(冷藏)延期的委托书。遗体延期存放(冷藏)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凡不按规定办理延期火化手续的,由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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