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简
|
繁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统计信息
人事信息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欢迎您就民政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点击“我要留言”。
搜索
我要留言
猜您想问?
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标志包括哪些?
临时救助标准如何确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是哪些?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怎么办理婚姻登记?
哪些地方推行火葬?
对婚前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社会团体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相关知识库:
社会团体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12345
滇ICP备17002128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