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就民政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点击“我要留言”。
我要留言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相关知识库:
  •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