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简
|
繁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统计信息
人事信息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欢迎您就民政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点击“我要留言”。
搜索
我要留言
猜您想问?
特困人员有什么情形之一,会被终止救助供养?
开展志愿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协议上信息错误如何修正?
什么是行政区域界线?
基金会变更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运营资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相关知识库: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什么时间参加年度检查?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