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就民政方面的问题留言咨询。请先到本页“智能检索”区域检索常见问题答复意见,或者拨打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或使用“智能问答”进行咨询。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请点击“我要留言”。
我要留言
如没有查询到所需的相关解答信息,请提交留言。
  •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1)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登记满两个年度,没有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2)评估前一年年度检查合格(两年年检都合格或一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3)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五年。
相关知识库:
  •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1)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登记满两个年度,没有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2)评估前一年年度检查合格(两年年检都合格或一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3)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五年。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