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简
|
繁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统计信息
人事信息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您的位置:
首页
>
用户留言详情
>
受理编号
YNMZ202501150033335397
诉求内容
婚姻登记
留言时间
2025-01-15
公开日期
2025-01-15
留言标题:
双方均为深圳户口可以在昆明领结婚证吗,需要带户口本不?
留言内容:
双方均为深圳户口可以在昆明领结婚证吗,需要带户口本不?
留言回复:
您好,云南省暂未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您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答复时间:2025-01-15 16:32:01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