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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1/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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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31

云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云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云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38号;邮编650024;电话:0871-65732536;传真:0871-65731340)。

一、总体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民政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关切,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扎实有序推进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儿童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殡葬改革、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财务领域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内容。为方便群众了解民政业务,通过与主流媒体合作,采用图文海报、访谈节目、公益宣传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介绍解读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民政政策。2022年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发布信息814条、云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799条,举办参与新闻发布会11场,策划开展访谈节目3期,主动与主流媒体合作报道1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持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避免引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2021年结转办结1件、2022年办结8件、转2023年办理2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动态更新法治建设、疫情防控、民政安全管理、地名文化等专题,新增开设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栏。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和“其他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民政领域重要政策。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下载、文本、专栏布局等公开版式。细分“其他政策文件”,按照文种进行分类展示,提供最新文件查询渠道,便于公众查询使用。2022年公开政策文件18个,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其他政策文件16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厅网站,调整和丰富主动公开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持续开展适老化改造。认真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平台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检自查,明确专人定期对厅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相关处室局、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质量待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适老化改造待提升。

2023年,云南省民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突出重点工作,加大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重从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材料的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让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懂”。持续做好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务信息的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云南省民政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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