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 2024-05-14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主题,举行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厅长刘智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集体学习时,通过视频方式邀请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臧宝瑞,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建设法治民政是实现云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建立党支部集体学法机制,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动民政地方立法工作,以实施《云南省民政领域“十四五”时期立法工作计划》为重点,积极推进云南民政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标准可操作。要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按照《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好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树立不懂得法律寸步难行、不依法行政动辄得咎的观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要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共140余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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