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来源: 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11-17

11月16日,云南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九次集体学习,就《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智主持学习并作总结。

会议指出,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履行政治工作责任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培养锻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的有力抓手,对于推动民政部门党员、干部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省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职责定位、宗旨使命、目标方向、着力重点、发展动力、条件保障,确保民政事业正确发展方向。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慈善社工、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基层治理、区划地名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使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开创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把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学习保障、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带着使命担当、带着情感情怀,精研细读、深思细悟,学出使命担当、学出爱民为民情怀、学出过硬本领,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际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厅领导及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40余人参加学习。厅党组成员、部分处(室、局)和单位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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