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云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智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近年来省民政厅行政事项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审议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执法人员专业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我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关乎服务管理对象的切身利益,更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推进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志,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责任明确、运行规范。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权力运行;要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决策事项严格依法实施;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做到“应审尽审”,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中的作用,严格把关,应审未审的事项不提交集体研究;要树立“全员执法、全面覆盖、全程监管”理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人员实操实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要构建常态化行政检查机制,制定发布检查计划,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和手段,实现监管“日常化”、“经常化”,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