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04



宪法进社区活动现场

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12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山同志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厅机关各处室(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近3年新入职的公务员向宪法庄重宣誓。宣誓后,姜山同志作讲话,他指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不仅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他要求,参加宣誓的同志们要时刻牢记誓词,永远铭记誓言,忠于宪法、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切实履行承诺,强化政治责任,在对党忠诚上作表率,弘扬法治精神,在依法行政上作表率,坚持勤政为民,在实干担当上作表率,锤炼过硬作风,在清正廉洁上作表率,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践行宗旨意识,承载民生担当,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

结合中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普法办统一部署,12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在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社区同德广场举行“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省、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联动,向来往的社区居民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及宪法和居民自治、社区治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群众宣传讲解婚姻、殡葬、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社区群众的广泛欢迎。

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并在厅机关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制作宣传板报,积极在全社会层面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专题专栏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