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收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的能力,9月21—22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举办全国儿童收养政策培训班。各省(市、区)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儿童福利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大理州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相关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林辉致辞并介绍收养工作情况,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围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儿童收养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如何做好培训班三个方面作培训动员,并对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期间,8个省份介绍了儿童收养工作开展情况;部分省、市、县收养工作负责同志及收养登记员交流了工作体会;民政部信息中心工程师张文婷讲解了收养登记系统操作与使用;儿童福利司收养(综合)处王东亮宣讲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内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政策进行了辅导授课;与会同志针对儿童收养工作重、难点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本次培训,内容聚焦,时间紧凑。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民政部门对收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收养登记员能力素质,为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切实维护好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