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何国祥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2-13

1988年,26岁的何国祥刚刚来到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三营镇共和村委会工作,他服务困难群众,带头做好农村社会服务工作,努力让村里的居民过上富足的生活。35年来,何国祥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坚守与奉献践行一颗为民初心,郑家庄的居民都说他是一位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心带领群众过上富足生活的藏族汉子。

担任共和村党总支委员、两委委员,郑家庄支部书记以来,何国祥时常为村子的建设东奔西走,他协调项目、争取资金,为村子修建了水泥路和青石板路,建成了党员活动室、民族文化广场和湿地、小桥流水等景观;他主动为村里捐资助学、慰问孤寡老人、帮扶病弱残障人员,用行动践行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引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发展致富”的理想信念。在他的带动下,全村实行新型农村垃圾管理模式,群众缴费率和垃圾及时处理率均达到100%。

在乡亲们眼里,何国祥是一个把乡亲们的难处当作自己难处的藏家“热心人”。“我不识字,我的妻子病倒后,是何书记帮我联系上了医院,让我们家看到了希望。”郑家庄村民段伟林说道。何国祥多年来都在帮助相邻,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他总会到困难户家中问寒问暖;遇到村里办“红白”事,他也总是忙里忙外,帮助乡亲筹划布置;如果有村民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会慷慨解囊,扶上一把。

多年来,何国祥紧紧抓住“依法治村”这个根本,通过“多民族议事决策、多民族当家理财、多民族约定村规、多民族群防群治”方式,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管理,促进管理创新,建立“1+2+7”的民主议事制度,成立了由7个民族代表为成员的村民议事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坚持小事村民议事小组讨论决定,大事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村内重大事项先由党支部研究提出方案,再提交村民议事小组、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在村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实现民主议事阳光操作。他始终坚持村里项目建设、集体支出村民说了算的原则,由理财小组定期对村务、财务进行核查,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在共和村的35年,何国祥始终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先后为村子争取乡村建设资金600多万元,带领共和村的村民走上富裕的道路,并多次获得先进荣誉称号,2019年3月何国祥荣获大理州第四届敬业奉献模范;2010年3月荣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观礼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活动;2003-2004年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12月23日被评为洱源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2015年荣获云南省“最美村干部”荣誉称号。“这里是我的家乡,村民就是我的家人,将来只要村子需要我,村民需要我,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都会为村子献出我的力量。”何国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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