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实际,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谋篇破题和工作创新,采取“五举措”,扎实推动2021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谋划全年工作,理清工作思路上有新突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等,紧紧围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目标,科学制定社会组织党委“十四五”工作规划和2021年工作要点。
在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制度创新上有新作为。确定2021年为社会组织党委“制度创新年”,拟出台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规则、纪委工作规则、发展社会组织党员工作规程、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党委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规则、党建工作“五同步”协调机制等新的措施规定。
在深化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效果上有新办法。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组织党委制定了《关于深化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的方案》,鼓励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申请举办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主人翁意识,增强参与感、使命感和凝聚力,在社会组织中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共收到19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申请。
在落实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组织制度上有新部署。于1月中旬出台《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与社会组织党组织挂钩联系制度》,明确党委委员挂钩联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范围、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等内容。目前已安排部署第一批挂钩联系指导1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做到挂一批、强一批,争取全覆盖。
在推动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上有新要求。1月23日,社会组织党委组织30余家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召开党建工作推进暨党建示范创建部署会。会议总结了2020年社会组织党委工作,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研讨。同时,对近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评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2021年党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有关创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