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云南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10月31日,全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现场会在大理召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智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主持会议。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松致辞。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和精神卫生康复工作重大部署的必要举措,是兜牢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底线需求的创新路径,是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迫切需要,是需要持续推进的长期事业。
会议强调,各地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锚定既定目标,提升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能力。一是要围绕机构建设,以目标为指引,以需求为导向,以安全为底线“补空白”。加快推动纳入“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没有规划建设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州市,要探索利用现有闲置农村敬老院、残疾人托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设施改造成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尽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就近就便接受精神康复服务。二是要围绕社区康复,补齐服务点、专业机构和资金投入不足的短板,根据需求科学规划服务点的布点建设,推动服务点辐射覆盖80%以上的村(社区),确实难以辐射覆盖的地广人稀地区,要探索通过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保证社区精康服务的可及性。充分发挥当地社会组织、基层民政服务站的作用,指导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协助他们组建专业精康服务团队,积极承接社区精康服务。州市技术力量难以覆盖的区域,由联合体区域中心打造社区精康服务区域中心机构进行兜底辐射覆盖。三是围绕人才建设,从提升人员待遇,建立培养机制、积极引进人才等方面弥补人才不足的差距。推动建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社区精康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
会议要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形成工作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工作机制,聚焦协同性、专业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加快健全服务机制,持续强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会前,参会人员实地调研大理州第四人民医院及市区门诊部。昆明、保山、红河、大理4个州(市)民政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州(市)民政局及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